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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機車數量多,肇事率也高,但肇事原因及責任常讓民眾搞不清楚,

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第三組組長李昌洲表示,肇事責任都會有比例責任分攤,

警方主要是判定肇事原因,而路權大、小則是肇事原因分析的主要依據。

新竹市監理站站長朱詩蘅指出,新竹地區的機車路口肇事原因前三名為「未保持行車間距」、

「轉彎車不讓直行車」、「路邊起駛」。易肇事族群為年輕人及50至60歲者。

年輕人釀禍主因是對於路況掌握不佳,50至60歲者因身體退化「反應力下降」、逐漸喪失距離感,容易釀禍。

李昌洲表示,主幹道以車的路權為優先,因此,支幹道車必須禮讓主幹道車,

若因沒讓車而導致車禍,以支幹道車的肇事責任較重。不過,

主幹道車也因「未注意前車狀況」而有部分的肇事責任,但相較為輕。

李昌洲說,行車者都必須遵守「紅燈停、綠燈行」的交通規則,若違反號誌而發生車禍,

綠燈行駛者擁有路權,而肇事責任歸咎會全落在「闖紅燈」者。

李昌洲指出,另如閃紅燈及閃黃燈號誌路口,閃紅燈為支幹道、閃黃燈為主幹道,

因此,行駛於閃紅燈道路者必須停讓閃黃燈者,萬一在此路口發生車禍,

肇事主因會是行駛閃紅燈者,但閃黃燈者將有「因注意而未注意」疏失的責任。

 

 

他指出,若在交叉路口、且無號誌管制時,因無法區分主幹道或支幹道,

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,因對方擁有優先通行權。

朱詩蘅表示,未來監理站將從扎根開始,要走入校園從國小、國中學生教育,

了解路權關係,也會有道安講師宣導安全駕駛的觀念。

原文網址

https://autos.udn.com/autos/story/12168/3588802?from=udn-referralnews_ch1018artbottom

心得

台灣為機車王國,多數人的交通工具就是機車,機車身型巧小,穿梭在大街小巷非常方便,

在馬路上也能在公車和小客車之間隨意行動。然而,因為機車數量過多造成許多憾事發生,

一打開新聞不難看到車禍,不管是相撞、自摔或是最可惡的酒駕,

如果大家在騎機車時彼此小心,注意車況,大家都能平安的回家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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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金毛獅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